各二级学院:
新生报到在即,现将有关2017级新生户口的迁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按上级文件规定:高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,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,如需要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,在报到时将《户口迁移证》交各二级学院,学院收齐后统一交校保卫处户政室,由保卫处统一去横塘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。
二、认真做好2017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工作(附《2017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》)。
1、请按学生学号顺序打印表格中学号、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四项内容,所有学生核对相关信息,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“迁入”或“不迁”一项打“√”并由本人签名确认,以防漏收学生已从家或学校迁出的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2、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,在“迁入户口”栏内打“√”、交《户口迁移证》(迁移证上的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写到省市或县)。迁入户口的学生可自行选择第二代身份证的换办或不换证。需换证的学生需等落户(10月)完成后本人直接到横塘派出所(晋源路58号,横塘镇街道西边,)拍照、交费,学校一律不收费。
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学生,在“不迁户口”栏内打“√”,核对身份证号,强调本人签名确认。
3、各二级学院《2017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》签名原件交保卫户政室。负责新生带班老师需在表上签名确认学生数和交户口人数,并自行复印一份留底备查。
三、学生须在《户口迁移证》反面写上本人身高、血型和联系电话。
四、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,逾期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入。
五、三个校区的公办学生《2017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》和《户口迁移证》同时交保卫处户政室(石湖校区行政楼二楼2309室),联系电话:69379113(内线69113,62309),联系人:张娥英老师。“研究生”和“专转本”“转段”新生入学户口迁入按此通知执行。三个校区民办学生户口迁移参照并按天平学院相关通知要求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保 卫 处
2017年9月7日
2017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