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要求,我校凡有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同学,需本人前往派出所办理,苏州大市一律不迁移户口。办理时持以下材料:
1、户口迁移证原件: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,户口迁移证婚姻状况为空白的请填写未婚承诺书,迁入地址为:苏州科技大学;
2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:可粘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,在复印件空白处写上自己的身高体重和手机号码,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上因未注明校区,请注明归属校区;
3、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(正反面):复印件的正面写明其父亲和母亲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电话;
4、保卫处同意迁入证明:在本学院辅导员处领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