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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政管理

户口迁移证的保管和补办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1-06-22 09:57:16  浏览:

 

 

一、本人携带户口证件应注意哪些事项?
1.不得随意(或故意)涂改户口证件上各项内容。
2.不得弄虚作假或借他人的证件冒用。
3.妥善保管,避免丢失。
4.在《户口迁移证》签发的有效期内,办理落户登记手续。
5.如有违反规定和法律的行为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,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,触犯刑律的,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二、《户口迁移证》被盗或遗失,如何办理补办手续?
   
1.本人书面说明户口证件丢失原因、经过,并提出补办申请。
    2.凭本人申请、遗失声明原件(县市级以上报纸挂失)、单位证明及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未落户的证明等材料,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补办《户口迁移证》手续。